下载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大皖新闻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气温达40℃以上应停止露天作业!巢湖市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2024-07-08 09:51   巢湖晨刊

据巢湖晨刊消息  当前正值高温天气,7月5日,巢湖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全市各用人单位把防暑降温和劳动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市总工会提示,用人单位要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要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形式发放高温津贴,纳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要在高温天气下的室内外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要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发生。

要加强专项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应急逃生避险演练,提升逃生避险能力。

合报全媒体记者 严化文

据巢湖晨刊消息  当前正值高温天气,7月5日,巢湖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全市各用人单位把防暑降温和劳动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市总工会提示,用人单位要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要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形式发放高温津贴,纳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要在高温天气下的室内外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要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发生。

要加强专项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应急逃生避险演练,提升逃生避险能力。

合报全媒体记者 严化文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