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暗访辖区7家港口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现场询问、数据比对、查阅台账等方式检查了港口企业环保“五项制度,六项台账”落实、码头环保设施设备使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
检查组要求,要切实履行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保障环保制度落实到位;要加强现场作业秩序管理,强化港口码头扬尘治理,设置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装卸物料时采取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要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联合制度,严格执行靠港船舶污染物“先交付、后作业”工作要求,规范船舶岸电使用管理,提升港口岸电服务水平,扎实做好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何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