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裕安区地方海事处联合市交通执法机构开展航道巡查。
工作人员在航道巡查中发现一处未申请水上水下作业活动许可即开工建设的涉水工程,当即叫停,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涉事企业尽快到市交通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检查人员耐心向施工单位讲解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相关安全规定,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定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在施工作业水域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未取得活动许可之前不得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下一步,裕安区地方海事处将持续加大对该工程检查力度,督促涉水施工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维护辖区航道安全畅通。
(胡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