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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三元镇:多措并举落实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前期工作

2024-04-18 10:32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力度,落实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要求,叶集区三元镇不断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措施前期工作,强化资金统筹整合,调整优化资金投向,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因地制宜,制定发放方案。为切实做好三元镇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 年耕地保护补偿激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227 号要求,立足三元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激励资金专项使用方案,将资金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并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备案,列入乡(镇)政务信息公开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研读文件,严格使用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自然资耕〔2021〕3 号)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及保护,为保护耕地进行的土地平整、新建农田水利设施、机耕道路等提高灌溉保证率和耕种便利度的配套设施,补充耕地项目的地力培肥,沟、渠、路等配套附属设施的管护与修缮,耕地保护相关的其他支出等,严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超范围分配使用资金。另外,受省级补偿激励的乡(镇)应将不低于补偿激励专项资金的 50%用于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按时报送,明确发放标准。在省级资金下达后6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三元镇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表,报并报送至上级单位备案。

(胡昌昕)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力度,落实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要求,叶集区三元镇不断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措施前期工作,强化资金统筹整合,调整优化资金投向,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因地制宜,制定发放方案。为切实做好三元镇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 年耕地保护补偿激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227 号要求,立足三元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激励资金专项使用方案,将资金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并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备案,列入乡(镇)政务信息公开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研读文件,严格使用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自然资耕〔2021〕3 号)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主要用于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及保护,为保护耕地进行的土地平整、新建农田水利设施、机耕道路等提高灌溉保证率和耕种便利度的配套设施,补充耕地项目的地力培肥,沟、渠、路等配套附属设施的管护与修缮,耕地保护相关的其他支出等,严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超范围分配使用资金。另外,受省级补偿激励的乡(镇)应将不低于补偿激励专项资金的 50%用于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按时报送,明确发放标准。在省级资金下达后6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三元镇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表,报并报送至上级单位备案。

(胡昌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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