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4月11日,怀宁县金拱司法所送法进怀宁县振宁第二学校。
本次法治进校园活动,由金拱司法所干警主讲,分别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判断孩子是否遭遇校园欺凌、“遭遇校园欺凌后孩子应该怎么办”以及“校园欺凌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并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真实案例,深刻阐述了校园欺凌事件对青少年学生的危害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同时提醒青少年学生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校园欺凌绝非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而很可能成为影响青少年学生一生的梦魇,通过开展此次法治讲座,同学们更加直观地明白了如何有效应对校园欺凌,也学会了一些基本法律常识,提高了同学们的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该校校长说到。
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