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省检察院与省总工会决定建立“检察院+工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4月1日上午,省检察院与省总工会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和通报,会签《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协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何树山,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出席会议并讲话,两人还共同见证了协议的签署。
何树山指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工会和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共同政治责任、法定责任。全省各级工会和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协同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整合各自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共同把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做得更实更好。他强调,全省各级工会和检察机关要紧抓关键环节,有效发挥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作用。要坚持源头参与,共同推动涉及劳动者权益相关立法。要携手合作,紧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题主线,扎牢织密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网,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中,更多聚焦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要突出关口前移,落实最高检和全国总工会相关工作要求,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要深化协调联动,不断擦亮安徽“检察院+工会”权益保障品牌,推动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双向赋能。
陈武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凝聚同题共答的思想共识,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通过检察监督办案,为创业者护航、为劳动者维权,为新就业形态营造良好的从业环境,在依法能动履职中深化落实增进民生福祉的责任担当。要紧扣法治需求,认真履行职责,会同省总工会加快构建检察机关和工会组织之间的办案协作工作格局,高质效办好涉及劳动者的维权案件,为广大劳动者提供项目化、普惠性服务。要抓好协作机制的落地见效,把日常沟通联络做实、做到位,以协作之力化解劳动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1+1>2”的效果。要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加快推动实现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工会组织的合作衔接,共同做好维权服务工作,努力形成一套全国可推广、可复制、可示范的工作经验。
据了解,作为双方在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方面的一项规范性制度建设成果,双方会签的“检察院+工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共涵盖沟通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研判、办案协作、党建合作、法治宣传联动等八项工作机制,必将有利于进一步凝聚检察机关和工会组织在维权服务方面协同共治的合力。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发成介绍了工会工作及“检察院+工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建设情况,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盛大友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蓝”助力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工作情况,省总工会一级巡视员阮怀楼、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