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巢湖晨刊消息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去年以来,巢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各项工作,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规范开展备案工作,坚持做到“有件必备”。巢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決定等规范性文件做到及时上报备案。2023年,通过安徽省备案审查系统,共向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巢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11件,没有漏报迟报情况。按照“有件必备”的要求,依法督促“一府两院”和各镇人大,按照法定时限和规定格式及时规范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2023年,共收到巢湖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各镇人大规范性文件91件。巢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所有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加大审查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有备必审”。按照“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巢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所有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主动审查。为进一步加强巢湖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巢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建由8人组成的专家库法律组。其中,法官2人、检察官1人、高校教授2人、律师3人。一年来,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专家库法律组成员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开展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等方面提出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严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