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7日20时许,怀宁县高河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程某焦急的报警称:我家孩子吃完晚饭出家门至今未归,帮忙找寻。
接警后,高河所民警经询问家属获悉:走失儿童许某某11岁,家住高河镇骏景苑小区,因当晚与其母亲在家中发生口角争执,心生委屈一气之下离家出走。高河所立即组织警力部署安排,当班一组民警所内查询相关路段视频监控,并将走失儿童许某某照片发送至各警民议事厅群内。另一组街面巡逻警力迅速赶赴走失地。
经过众人的努力,高河所民警在半个小时内,快速找到走失儿童许某某。民警随即上前询问,得知该儿童因为深夜路黑内心格外害怕,导致离家的方向越走越远,只能躲在路边一处角落等待救援,好在身体并无受伤。
当晚,高河所民警将该走失儿童送至所居住小区,并安全交到家长手中。此举动,得到家长以及小区内居民一致赞扬感谢,切实做到了民有所需,警有所为。随后,民警向家长以及小区保安人员口头提醒:多与孩子细心交流,深夜路黑小区保安加强小区内外巡逻,筑牢安全防线,避免一切意外发生。
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