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巢湖市政府网站消息 为繁荣节日市场、促进经济消费,规范城区春节期间市容环境秩序,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巢湖市城管局结合管理实际与群众需求,本着“集中设置、服务群众、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的要求,将在卧牛山、凤凰山、亚父、天河四个街道办事处区域内设置16处临时便民年画年货摊点。
设置地点、数量
1.卧牛山街道办事处区域内计划设置4处共85个摊位,其中:西苑广场设置1处30个摊位,人民路原军分区空闲门面前设置1处30个摊位,龟山路丁岗河公园设置1处10个摊位,龟山路党建公园设置1处15个摊位。
2.天河街道办事处区域内计划设置2处共20个摊位,其中:南门交通巷口便民摊群点设置1处5个摊位,丽水湾菜市场西广场设置1处15个摊位。
3.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区域内计划设置8处共130个摊位,其中:东塘路中央公馆广场设置1处10个摊位,党校路党校宿舍段设置1处20个摊位,巢湖路天河小区出入口北侧平台设置1处20个摊位,巢湖北路市直幼儿园段设置1处20个摊位,健康路法院西侧巷内设置1处20个摊位,篆池河路沿河段设置1处20个摊位,半汤路与凤凰山路交口凤凰名城段设置1处10个摊位,半汤路红石板摊群点及巷内设置1处10个摊位。
4.亚父街道办事处区域内计划设置2处共18个摊位,其中:东塘路与安成路交口处行政服务中心对面段设置1处5个摊位,撷秀园设置1处13个摊位。
经营种类
主要经营春联、日历、年画、鲜花、节日装饰品、糖果、炒货等小商品。
经营时间
2024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六)至2024年2月9日(农历腊月三十)。
申请流程
2024年1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张到拟申请摊点位置现场或所属大队办公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上文表格)进行登记,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办理摊点入驻手续,确定经营位置,名额满员为止。
相关要求
所有设置的摊点必须接受市城管局统一管理,依法依规经营、文明经营,自觉遵守经营时间、范围、要求和标准,做到为民服务不扰民。对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1.经营者自备垃圾容器和地毡,确保摊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经营期满后,做到“摊撤地净”。
2.严禁越位越界或超范围销售其他商品,严禁私自占用他人摊位,或转租、出售给他人。
3.不得搭建帐篷以外的各种形式临时建筑物,经营结束后不得在经营场地堆放经营物品、杂物等。
4.不得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严禁噪声扰民,正常经营不得影响群众工作和生活,不得干扰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5.严禁擅自毁损地面、毁坏绿化、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行为。
6.严禁使用明火做饭,严禁存在安全隐患、带有不健康及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游戏娱乐活动及明火加工类小吃摊点入驻。
7.如遇政府重大活动需要或突发事件,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随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便民年货摊点,经营到期后无条件接受城管部门要求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