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1月3日下午,怀远县委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杨光带领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杜玉凯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负责人,到引凤街道和古城司法所、包集司法所检查调研依法治街道和司法行政工作。
在引凤街道,杨光向引凤街道党工委书记梅允玉介绍了县司法局在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及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同时,围绕当前依法治街道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他表示,县司法局会加强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力支持街道法治建设,共建法治街道、平安街道。
随后,杨光实地察看了古城司法所,检查效能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与古城镇政法委员姜引华深入进行工作交流,并对该镇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给予肯定。他表示,古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范、队伍齐整有力,特别是“桂林调解室”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应进一步发挥优秀基层调解员优势,加强工作对接,注重建设品牌调解室,努力打造古城镇的调解特色,为地方党委政府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在包集司法所,杨光详细了解司法所努力化解基层信访疑难案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开展情况,并鼓励司法负责人,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注重做好乡镇合法性审查,一如既往当好辖区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和助手。
近年来,县司法局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基层法治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安置帮教,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通过打造“品牌调解室”、实行案件奖补等措施,着力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等问题,助力平安乡镇建设。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充分发挥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及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依法治乡(镇、街道)体制机制,推进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人民调解、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主动为乡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