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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金拱镇组织申报县级示范农业经营主体

2023-12-29 10:03

为推动全镇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加大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力度,更好服务于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近期,怀宁县金拱镇积极组织县级示范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工作。

镇政府遵照《怀宁县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和创建标准》,扩大政策宣传和动员,严格把好审查关口,按照规定的申报、核查及评定程序,组织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先由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向镇农业站提出示范申请,镇农业站遴选主体提交镇政府审查,镇政府择优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相关人员入户现场考评。

参与评选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在镇域内影响力较大、示范带动作用较强,年度经营状况考评为优秀,管理及财务规范,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农业安全生产制度,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不良社会影响,未拖欠土地租金和农民工工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业经营主体及其负责人征信良好。

同时,镇农业站坚持原则、优化服务,指定专人全程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备齐各项申报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避免弄虚作假。

张虎

为推动全镇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加大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力度,更好服务于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近期,怀宁县金拱镇积极组织县级示范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工作。

镇政府遵照《怀宁县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和创建标准》,扩大政策宣传和动员,严格把好审查关口,按照规定的申报、核查及评定程序,组织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先由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向镇农业站提出示范申请,镇农业站遴选主体提交镇政府审查,镇政府择优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相关人员入户现场考评。

参与评选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在镇域内影响力较大、示范带动作用较强,年度经营状况考评为优秀,管理及财务规范,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农业安全生产制度,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不良社会影响,未拖欠土地租金和农民工工资,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业经营主体及其负责人征信良好。

同时,镇农业站坚持原则、优化服务,指定专人全程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备齐各项申报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避免弄虚作假。

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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