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大国就业是大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椿树镇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紧盯就业这个主抓手,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一是按需设岗,总量控制。岗位设置遵循因事设岗、岗位不交叉不重复、岗位数量限额的原则,各村(社区)按照工作任务和集体经济总量科学精准合理设置岗位。
二是以岗定人,人岗相宜。各村(社区)所开发设置的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难以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知情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优先安置积极性高、责任性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并与所需岗位相适应的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者。
三是发挥作用,示范带动。通过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增加了就业困难群体的工资性收入,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同时对其他劳动者也是一种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就业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四是规范管理,加强考核。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实行考勤制度, 由村(社区)负责考勤记录。明确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和工作绩效。各村(社区)每季度对每个岗位进行考核一次,考核设置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并与工资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和教育,对经多次培训和教育仍无法完成岗位职责的可解除劳动关系。
五是工资待遇有保障。公益性岗位工资按季度发放,各村(社区)根据相应的考核等次和协议工资标准按季度造册打卡发放。对上岗人员开展岗前、在岗培训,特别是对安全防范进行全方位培训,做到不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上岗人员人人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保险,最大限度保障上岗人员人身和财产权益,降低岗位开发主体的用工风险。
今年以来椿树镇各村(社区)开发村庄卫生保洁、公共公益设施维护,道路保洁、秸杆禁烧宣传员等公益性岗位248个,安置脱贫人口监测户等就业困难群体248人,实现人均年增收6500元,充分发挥了就业增收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