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县完成限上零售额62.6亿元,同比增长10.1%,高于全市8.4个百分点,居五(县)市第1位。自3月份以来,全县限上零售额同比累计增速已连续9个月位居五(县)市第1位,持续领跑!
从商品类别看,消费需求持续释放。1-11月,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良好,限额以上单位饮料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5.8%、26.1%。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音响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1.1%、18.9%和86.7%。用类商品中,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8.1%,增速较去年同期大幅加快,提高10.1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61.0%。(马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