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新闻网—铜陵日报消息 为不断提升办事体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近日,铜陵市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公布了《铜陵市市本级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对首批6个部门的12个事项实行“容缺受理”。
该办法对“容缺受理”适用范围、相关概念、基本原则、工作程序、配套保障等进行统一规定,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工作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政务服务工作机构具体实施”的框架下整体推进,分别制定了《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单》等统一模版,旨在打造“先行承诺、先办后补、容而不缺”的规范流程。第一批可容缺受理的12个事项涉及人社、司法、住建、公安、水利、税务6部门,逐项明确了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部门、必要申报材料、可容缺材料等要素标准,材料容缺率超过38.6%。
办法实施后,容缺材料可以通过窗口补正、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后补,为企业群众“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供了标准化路径。(吴浩 姜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