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淮河早报消息 日前,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市法院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
据介绍,淮南市法院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未犯罪案件28件38人,审结24件30人(一审22件27人,二审2件3人)。对利用职业便利等实施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充分运用禁止令的规定,对2名被告人判处终身从业禁止,对1名被告人判处一定期限内从业禁止,彰显司法预防功能。
对未成年被告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来,今年全市法院生效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6人,宣告缓刑3人。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原则上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或不判处监禁刑。严格执行讯问、审判未成年人相关要求及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等制度,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全市法院生效判决中,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下降态势。
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在办理抚养、监护、继承、探望、亲子关系、侵权等纠纷案件时,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坚持调解优先、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原则,对于家事案件,在住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根据情况及时采取司法救助、转学安置、家庭教育令等措施,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据了解,全市法院还推行“圆桌审判+心理干预”等特色审判模式,严格执行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不公开审理等制度。办案法官在庭审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积极引导未成年人自省悔罪,从根源上降低再次犯罪风险。庭审后,强化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判后回访、跟踪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延伸帮教帮扶工作。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档案单独存放管理,严格查阅条件。市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邀请心理辅导老师等社会人士协助法官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田家庵区法院出台《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在判决文书上后附法官寄语,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进行分析,肯定其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被告人提出教育和忠告,使裁判文书更具说服力、亲和力和公信力。(记者 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