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蚌埠消息 11月28日,怀远县“家庭教育指导站”在县人民法院挂牌,县法院副院长张蓉芳、县妇联主席廖恒娥、县民政局副局长靳玲玲等参加了揭牌仪式,这标志着该县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步入了法治化轨道。
据悉,怀远县“家庭教育指导站”是由怀远县法院牵头,联合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关工委、团县委等有关单位共同成立,以家庭教育指导为主,涵盖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心理帮扶、未成年人帮教等功能的工作站,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年以来,怀远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帮扶教育活动7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份。
“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它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未成年成长的摇篮,同时也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怀远县法院副院长张蓉芳表示,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部门间联动合作,致力于帮助和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强化监护意识,改变不当教育方式,纠正未成年人偏差行为,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开展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怀远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旨在推动“司法参与、家庭、校园、社会协同共育”机制落实落地,凝聚多方力量压实家庭教育和保护责任,不仅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开展教育指导,还包括对失管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等功能于一体,是综合性的“家长课堂”,也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阵地”,致力于打通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保护的“最后一公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下一步,怀远县法院将以“家庭教育指导站”为阵地,健全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机制,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助力形成家庭教育前置性、预防性的良好社会生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地见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司法服务和社会环境。(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