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祁集镇许岗村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以村规民约的修订、执行、监督、内化为切入点,做到村规民约内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定规矩、立良俗,充分激发群众自我管理的主体意识,将传统道德化风成俗,以规立德滋养文明乡风。村规民约在提升村民群众素质、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约”出了乡村“新颜值”。
以“规”倡新,“约”出新风良俗。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移风易俗”“勤俭持家”写进村规民约,并制作展板,在村内显著位置上墙公示。积极倡导村民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约定村民“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你有困难我来帮、邻里友爱一家亲”;为不让歪风邪气、违法犯罪滋生,约定村民“不请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远离‘黄、赌、毒’”“不参加传销活动”等内容,教育引导村民追求勤劳致富,激发共同发展的内生动力。
以“规”养习,“约”出村容整洁。积极探索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将人居环境整治“写进”村规民约,明确人居环境整治标准、村民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长效维护要求,充分发挥村民“主人翁”作用,通过村级大喇叭宣传、微信群转发、走访入户等行之有效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引导村民带头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养成文明卫生好习惯,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携手共建美丽家园,“约”出人居环境新风貌。
以“规”明矩,“约”出为民情怀。把立足群众,为民解忧,服务群众,为民谋利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指标,不断提高村民整体生活水平。始终把为群众和村里干实事、改善社会民生作为初衷和标准,始终坚持干完一件实事、再干下件事,一件接着一件干的理念,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通讯员 /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