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地方海事处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紧紧围绕行业管理中心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全力服务水运行业高质量发展,水上交通安全四项指标同比“两降两平”,水运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强化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整治。健全落实“五位一体”船籍港源头管理机制,落实重点船舶“清单式”管理、涉海船舶“闭环式”整治、既往违法“船籍港”追溯、航运企业“信用+”治理、船舶AIS“常态化”点验,2021年以来六安市被查处涉海船舶102艘次,完成整改102艘次。今年以来抽查214家次企业、2790艘次船舶AIS情况,发现并整治AIS异常船舶99艘次,推动六安籍船舶涉海运输连续2年零7个月“零查处”,实现动态清零。
强化涉水工程通航安全管理。严把行政许可承办准入关口,强化施工通航安全源头管控。定期与施工单位联络沟通,及时掌握施工进度计划。严格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排查通航安全问题隐患。做好重点时段安全提示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维护辖区航道安全畅通有序。今年以来,检查涉水工程6道次,排查问题隐患20处。
强化客渡运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一渡一档”,全面掌握辖区渡口渡船基础信息。大力开展渡运安全宣传,运用张贴宣传条幅、发放致船舶船员一封信、签订安全渡运承诺书等形式传播安全文化。做好恶劣天气预警预防,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发送安全温馨提示。加强与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协调联动,配合打击冒险航行、超定额载客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动撤渡,缩减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存量。2019年以来,六安市已撤销渡口27道。今年以来,检查渡口13道次,排查问题隐患29处。
强化水路运输安全保障。通过会议、培训、检查,指导客运码头做好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公示,强化客运实名制管理,加强码头安检查危,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严格执行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和开航前自查制度,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处于适运状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船舶配载、积载要求装载货物,做好作业情况记录,保障运输安全。今年以来,检查客货运港口企业43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75处。(罗四维、薄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