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破裂、中年离婚,与年迈的母亲、年幼的女儿相依为命,但灾祸依旧没有放过这个早已千疮百孔的家庭……今年4月,家住含山县林头镇八熊行政村的村民朱某虎因母亲和女儿相继病逝,备受打击,并突发疾病,医院诊断为脑血管意外伴随肺部感染、肝功能不全等,使其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为保障朱某虎后续康复治疗,其兄朱某知拟向法院申请认定朱某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申请检察院支持起诉。目前,法院已依法作出相应判决,并指定朱某知为其监护人。
该案是含山县首例特别程序申请支持起诉案,为充分保护其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理该案后,含山县检察院依法受理并安排专人办理此案。承办检察官先后走访县民政局、县医院、八熊行政村村委会等,向朱某虎的近亲属、主治医生等多方了解情况。经查,今年48岁的朱某虎是个农民工,多年来一直靠打零工维系生活,且一度经受离婚、父母亲及未成年的女儿先后因病死亡的打击。今年4月,他本人又突发疾病,经康复医院诊断,其一直处于意识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坐位站位0级状态。“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朱某知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申请。”承办检察官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案件虽然办理结束,但对朱某虎的帮助并没止步。案件判决后,承办检察官又向司法救助部门移送线索,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为其争取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其后续生活保障,检察机关还积极与当地村委进行沟通,协助村委为其申领最低生活保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杨玲 王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