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铜陵消息:10月30日上午,铜陵市在市政府综合服务中心3楼铜都厅召开“企业家日”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宜武、市政府副市长杨如松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主任陈可儿主持新闻发布会。
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铜陵市企业家日”的决定,这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铜陵市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举措。企业是铜陵发展的根基与血脉。据统计,截至2023年9月底,全市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47965户,其中:企业46351户、个体工商户999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22户。正是因为一大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持续涌现,为社会创造了大量财富,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就业问题,对铜陵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当前,我市正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和积蓄后劲的关键时期,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商重企氛围尤为重要。为此,市民营经济促进局依据《铜陵市营商环境条例》第四项规定,并综合各方意见,起草了《关于申请设立“铜陵市企业家日”、开展企业家精神宣传周系列活动的请示》,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近日,经慎重酝酿,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铜陵市企业家日”的议案》。10月27日,经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23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铜陵市企业家日”。这一重要决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群体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关怀,更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决心。我们真诚期盼,通过设立“铜陵市企业家日”,能够引导广大企业家坚守家国情怀、勇担社会责任、坚定发展信心,积极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努力把企业做优做强,争当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新实干、服务社会的典范,为加快建设“四创两高”现代化幸福铜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加新闻发布的有,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勇、市民促局局长刘武以及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民促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企业联合会等分管领导,各县(区)民促局主要负责人,市内外新闻媒体单位记者。
会上,市政府有关单位负责人就“铜陵市企业家日”选择设定和“铜陵市企业家日”系列活动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余国章 黄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