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肥西县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多措并举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效应日益显现,合同履约率逐年提升,市场主体参与肥西政府采购信心足,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融入肥西发展的热情逐渐释放。截至9月底已实际支付政府采购金额5.2亿元,有力助推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清除政府采购壁垒。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政策法规,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明确要求不得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平等条款。
全面实施电子化采购。实现了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申请、招标投标、合同备案到资金支付全流程电子化,降低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提高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效率和透明度。
着力精简业务流程。推行政府采购便利化,灵活运用多种采购方式,对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一次性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5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加速项目实施。
降低采购交易成本。免收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全面免收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行承诺制,不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评审因素。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比例,以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和交易成本。(宽保 许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