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铜陵消息:近日,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获省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铜陵市上一轮集体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是2020年制定的,根据安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今年1月份我市按照省政府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积极开展了新一轮集体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通过评估测算、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风险评估、组织听证、司法审查和政府协调会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4月5日上报省政府。近日,省政府公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我市新调整的标准共划分铜陵市铜官区、郊区,铜陵市义安区,枞阳县三个地区,最高片区标准59810元/亩,最低片区标准45480元/亩,平均水平为49856元/亩,增幅5003元/亩,平均增幅为11.07%。新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为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作为,及时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向各县、区土地征收部门发布工作提示,明确10月7日后县区政府申请土地征收时,需按照皖政62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偿和落实征地准备金,自2023年1月1日后获批的项目补齐征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较好地处理了保障发展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推动土地征收工作和谐健康开展。(汪绍亮 周永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