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为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水路运输高质量发展,近日,舒城县港航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港口、走上船头,向水运从业人员宣贯新法规。
舒城港航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船员宣讲条例中的重点内容,并结合水路运输行业实际,对部分条款进行解读,号召船员要强化节能减排意识,加强环保知识的学习教育,努力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浓厚氛围。督促船员切实做好船舶污染物的交付,严禁发生船舶污水直排行为。
下一步,舒城县港航服务中心将持续拓展条例宣贯的渠道和方式,细化法规宣传举措,认真履行环保责任,保障船舶污染物“船—港—城”“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衔接,避免发生船舶污染水域事件,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水生态环境。(程林、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