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网讯 记者从安庆市城管局获悉,为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垃圾分类的效果,9月14日至11月20日,安庆市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的范围为安庆市下辖各区、安庆经开区、安庆高新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含物业管理小区、非物业管理小区、单位自管小区、还建小区、公租和廉租房小区等。评选由小区所在社居委(村委会)对照《安庆市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标准》进行自评,经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分类办复核通过后书面报市分类办,市分类办采取部门检查或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开展实地审核,得分80分以上由市分类办批准、命名,在小区主要出入口挂“安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牌。
评选市级示范小区由市分类办命名后予以奖励,2023年度市级奖励资金初步安排为40万元。
(全媒体记者 徐志远 通讯员 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