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如今早已成为社会共识,但仍有不少驾驶员误认为在中午喝酒,经过一下午的时间酒精就会被代谢掉。殊不知,如果体内酒精尚未完全分解,心存侥幸强行驾车仍存在酒驾风险。
2023年9月9日晚,安徽省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濉溪县濉永路仲大庄路段开展夏季整治行动,8时50分许一辆红色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离查辑点约50米时,突然转向拐进人行道路旁,执勤交警立即前往查看,发现车内驾驶员有饮酒嫌疑,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通过进一步询问得知:女子徐某某家住濉溪县开发区,9日中午和闺蜜一起在饭店喝了四罐啤酒,自认为中午喝的酒,经过一下午的时间酒精就会被代谢掉,感觉晚上已醒酒了便开车上了路,从中午12时饮酒到当晚9时案发已过去近9个小时,没想到还是被查出酒驾。
民警在履行告知程序后,依法对徐某某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濉溪交警提醒:“隔餐酒”“隔夜酒”,虽然间隔了一定时间,但人体血液中仍有可能含有未代谢掉的酒精,甚至会达到酒驾、醉驾标准,切勿心存侥幸!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通讯员 刘晓雨 王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