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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城管执法局:奋力书写垃圾分类“铜陵答卷”

2023-08-22 15:35

《铜陵日报》刊发专版报道

垃圾分类,牵着民生,连着文明。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以垃圾分类为抓手,持续推进我市精细化管理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达41.63%,并且在住建部公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成绩中,我市连续六次位列全国124个小城市中第一档第一名。

坚持高位推进  强化部门协同

一是持续发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作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督导调研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全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直各单位均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和年度实施方案;县区政府则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形成了社区、城管、辖区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志愿者“六位一体”工作平台。三是各级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学习垃圾分类知识,部署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垃圾分类“学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与志愿服务,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及二级单位市垃分中心抓好统筹工作,形成市、区部门分工明确的合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兄弟市来我市交流垃圾分类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市垃分中心对郊区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单位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悦江实验小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查指导工作。

学苑社区在峰南苑小区召开了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暨培训会

坚持系统思维  强化全链管理

促进源头减量。在党政机关考核中增设“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内产品”等内容;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光盘行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节约型机关创建等工作,全市共有273家单位创成节约型机关。出台可回收物管理办法和低值可回收物处理补贴细则,2022年三、四季度兑现低值可回收物补贴24万元。

完善投放设施。投入4000多万元,新建1374个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亭点,实现居民小区设施全覆盖。加强对垃圾分类收集投放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联合三区城管执法局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开展摸排,对发现的投放亭点清洁不到位、垃圾分类桶配置不全、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当场联系物业或社区进行整改。先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社区服务中心、智能投放屋、沿街及公园广场分类果皮箱升级更新等项目,提高居民投放便利性,实现24小时全方位、多层次在线管理。

优化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印发《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市、区两级组建检查组,对进入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收运车辆进行检查。规范厨余垃圾驳运,联合隆中环保公司现场查勘厨余垃圾收集点,结合实际需求,规整出112个厨余垃圾驳运点,印制统一驳运点标识,并要求隆中环保公司加强对厨余垃圾桶的日常管理。优化末端处理,做到“吃干榨尽”,对厨余垃圾以“公交路线”方式,由特许经营企业每日定时到交投点单独收运、集中处理。对可回收物,线上依托“回收郎”APP,线下与双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集中分拣再利用。对有害垃圾,各社区设置暂存点,交由危废经营企业正源公司处置。对其他垃圾,依托海螺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线进行粉碎、分选、焚化,废金属回收利用,灰渣作为水泥生产原材料,焚烧热量替代燃料,真正做到无害化、减量化。

加强资源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设施共建共享,人员“一岗双职”。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转运处理项目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设备已试运行,项目运行后,年处理建筑垃圾(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60万吨、装修垃圾15万吨、大件垃圾0.73万吨。

坚持宣教并举  强化示范带动

强化媒体宣传。在省属媒体、市属媒体等各类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在公交站台、商业综合体银幕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倡导垃圾分类,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扩大社会宣传。组织开展“全民打卡,行为养成,正向激励”活动和以“垃圾分类我参与,共建绿色幸福城”为主题的第三届垃圾分类宣传月实践日活动,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意识。落实全民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三区城管执法局、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对辖区内党政机关、学校、物业、居民等进行分类知识培训,目前已举办50期。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中小学德育目标体系,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并组织编写从幼儿园到初中生活垃圾分类教材,前后共有23.1万册教材发往全市各类学校,2022年累计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4000余次。常态化开展“46城万人志愿者”活动,6.5万余名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登记成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并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广场宣传等,组织社区、辖区单位、社会志愿者、城管等累计入户宣传21万余户。

发挥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小区、村镇带动效应,推动更多公共机构、社会单位、家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全域工作整体提升。我市3家单位入选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重点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与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共同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市财政局、市立医院、市人民小学等14家单位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以垃圾分类为载体,结合文明创建等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计划打造一批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社区,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垃圾分类共同缔造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最美家庭、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最佳酒店宾馆等8项评选,以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促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增效。启动小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选择4个城镇和29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开展垃圾分类广场宣传

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

坚持目标导向  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督查考核。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日督导、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定期排名通报。每季度对全市公共机构进行考核,每月对居民小区按“示范、合格、提醒、不合格”四个等次开展考核,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

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先后制定印发《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执法检查的通知》《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针对垃圾投放高峰时段,加强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单位、物业企业和个人跟进执法,各区城管执法局按月向市垃分办反馈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自2020年《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293份,处罚决定书396份。

马鞍山市含山县考察团来义安区考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通讯员:冯喆)

《铜陵日报》刊发专版报道

垃圾分类,牵着民生,连着文明。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以垃圾分类为抓手,持续推进我市精细化管理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达41.63%,并且在住建部公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成绩中,我市连续六次位列全国124个小城市中第一档第一名。

坚持高位推进  强化部门协同

一是持续发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作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督导调研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全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直各单位均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和年度实施方案;县区政府则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形成了社区、城管、辖区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志愿者“六位一体”工作平台。三是各级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学习垃圾分类知识,部署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垃圾分类“学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与志愿服务,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及二级单位市垃分中心抓好统筹工作,形成市、区部门分工明确的合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兄弟市来我市交流垃圾分类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市垃分中心对郊区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单位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悦江实验小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查指导工作。

学苑社区在峰南苑小区召开了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暨培训会

坚持系统思维  强化全链管理

促进源头减量。在党政机关考核中增设“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内产品”等内容;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光盘行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节约型机关创建等工作,全市共有273家单位创成节约型机关。出台可回收物管理办法和低值可回收物处理补贴细则,2022年三、四季度兑现低值可回收物补贴24万元。

完善投放设施。投入4000多万元,新建1374个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亭点,实现居民小区设施全覆盖。加强对垃圾分类收集投放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联合三区城管执法局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开展摸排,对发现的投放亭点清洁不到位、垃圾分类桶配置不全、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当场联系物业或社区进行整改。先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社区服务中心、智能投放屋、沿街及公园广场分类果皮箱升级更新等项目,提高居民投放便利性,实现24小时全方位、多层次在线管理。

优化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印发《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市、区两级组建检查组,对进入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收运车辆进行检查。规范厨余垃圾驳运,联合隆中环保公司现场查勘厨余垃圾收集点,结合实际需求,规整出112个厨余垃圾驳运点,印制统一驳运点标识,并要求隆中环保公司加强对厨余垃圾桶的日常管理。优化末端处理,做到“吃干榨尽”,对厨余垃圾以“公交路线”方式,由特许经营企业每日定时到交投点单独收运、集中处理。对可回收物,线上依托“回收郎”APP,线下与双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集中分拣再利用。对有害垃圾,各社区设置暂存点,交由危废经营企业正源公司处置。对其他垃圾,依托海螺公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线进行粉碎、分选、焚化,废金属回收利用,灰渣作为水泥生产原材料,焚烧热量替代燃料,真正做到无害化、减量化。

加强资源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设施共建共享,人员“一岗双职”。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转运处理项目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设备已试运行,项目运行后,年处理建筑垃圾(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60万吨、装修垃圾15万吨、大件垃圾0.73万吨。

坚持宣教并举  强化示范带动

强化媒体宣传。在省属媒体、市属媒体等各类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在公交站台、商业综合体银幕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倡导垃圾分类,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扩大社会宣传。组织开展“全民打卡,行为养成,正向激励”活动和以“垃圾分类我参与,共建绿色幸福城”为主题的第三届垃圾分类宣传月实践日活动,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意识。落实全民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三区城管执法局、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对辖区内党政机关、学校、物业、居民等进行分类知识培训,目前已举办50期。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中小学德育目标体系,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并组织编写从幼儿园到初中生活垃圾分类教材,前后共有23.1万册教材发往全市各类学校,2022年累计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4000余次。常态化开展“46城万人志愿者”活动,6.5万余名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登记成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并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广场宣传等,组织社区、辖区单位、社会志愿者、城管等累计入户宣传21万余户。

发挥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小区、村镇带动效应,推动更多公共机构、社会单位、家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全域工作整体提升。我市3家单位入选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重点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与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共同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市财政局、市立医院、市人民小学等14家单位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以垃圾分类为载体,结合文明创建等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计划打造一批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社区,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垃圾分类共同缔造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最美家庭、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最佳酒店宾馆等8项评选,以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促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增效。启动小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选择4个城镇和29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开展垃圾分类广场宣传

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

坚持目标导向  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督查考核。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日督导、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定期排名通报。每季度对全市公共机构进行考核,每月对居民小区按“示范、合格、提醒、不合格”四个等次开展考核,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

依法推进垃圾分类。先后制定印发《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执法检查的通知》《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针对垃圾投放高峰时段,加强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单位、物业企业和个人跟进执法,各区城管执法局按月向市垃分办反馈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自2020年《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293份,处罚决定书396份。

马鞍山市含山县考察团来义安区考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通讯员:冯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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