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安庆消息 俗话说“事不过三”,受到教训后“吃一堑长一智”。可有人却偏偏不长记性,同一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处6次,在第6次被查获面临拘留15天的处罚后,终于表示再也不无证驾驶摩托车了。
8月14日12时许,桐城市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过程中,执勤民警在检查一名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时,驾驶员刘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现场用警务通查询后得知: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民警在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时,通过公安网进一步查询发现,刘某此前已多次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最早的一次是在2014年7月,以后分别在2017年10月、2018年9月、2020年10月、2022年9月被交警查获处理。这是第6次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
8月15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交通违法行政拘留案件裁量标准(暂行)》规定,报经桐城市公安局批准,对驾驶人刘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元的处罚。面对处罚结果,刘某后悔不已。(黄永武 刘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