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蚌埠消息 将村级“小微权力”作为“阳光三务”公开的重点,通过进一步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近年来,怀远县河溜镇规范“小微权力”监督秩序,建立受理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机制,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
聚焦解决“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的问题,河溜镇明确了重点人员、“小微权力”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项监督重点,把村书记、村两委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纳入监督范围,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监督内容,破除了监督盲点和薄弱点;围绕“谁来监督”,细化了镇党组织责任、镇纪委监委责任、部门主管监管责任进行了系统规定三方责任;围绕“怎么监督”,提出完善“镇监察室+村监督片组”工作机制,强化提级办理和交叉、联合办案机制、建立健全村监督协同联动机制、统筹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监督机制等四项监督机制,让监督融入基层治理,让群众明白、放心,让干部清白、安心。
坚持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理念,河溜镇坚持问题导向,依托大数据赋能“阳光三务”公开新模式,建立“小微权力”信息网络平台,实现权力清单化、用权可视化、监督便捷化,制定镇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指导目录,其中,党务公开55项、村务公开15项、财务公开11项,创新增加政务公开32项,统一公开内容、标准、时限、格式,把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阳光三务”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突破口,推动综合施治,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查找制度薄弱点、权力风险点、监督空白点,追根溯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查补漏洞,倒逼基层党委政府不断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做实做细监督。
河溜镇将“小微权力”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年底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将村级“阳光三务”作为“小微权力”公开的重点,通过进一步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建立受理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机制,对政策类监督意见,把握不清、定性不准的与上级部门沟通咨询,第一时间反馈;对问题类监督意见,由镇初步研判,属职能部门管辖的一般性、轻微性问题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移交镇纪委查处,维护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河溜镇还把“小微权力”与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协调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建立问题会商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推动营商环境监督、“微腐败”整治等专项工作精准施治,向纵深推进。今年以来,共推动解决相关问题730多个、协商各部门解决难点问题20余个。(刘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