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夏季以来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面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8月1日至8月9日共查纠劝导非机动车违法行为360余起,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和电动三、四轮违法载人110余起,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900余起,有力地净化辖区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为提高行人和非机动车管理针对性,对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巡查警力的勤务安排,每天组织警力在事故多发路段周边开展对重点违法行为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结合中队辖区实际,以长江路、龟山路主干道为整治的中心和重心,在沿线各路口设置查处点位,严查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做到逢违必纠,逢违必处,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强化宣教,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醒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规范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全面提高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着力实现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显著减少,交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引导全社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将坚持开展非机动整治常态化,遏制非机动违法反弹势头,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