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怀远县举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布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王萍从《怀远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出台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工作举措等方面进行解读。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出台是为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快怀远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法治怀远和平安怀远建设、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幸福怀远夯实民主法治基础。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全县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5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1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生福祉得到有效增进,乡风文明得到有效提升。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要聚焦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完善基层自治体系、提升基层法治能力、发挥基层德治作用、健全权益保障体系等内容,明确建立 “三类”体系(工作考评标准体系、工作操作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示范体系)、实施“四大”工程(亮牌提升工程、 阵地建设工程、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治惠民工程)、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融合推进机制等工作任务。
今年,怀远县开展了第十二批“蚌埠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和第七批“怀远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将于7月底完成58个第十二批“蚌埠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荐工作。接下来,将按照怀远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度安排表,推进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