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近期怀宁县金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开展了第二季度村级财务抽查巡查工作。对所代理的12个村(居)委会,逐村进行财务检查,就个别村所发现的问题令其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本次抽查巡查主要内容包括:1.严禁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村级各项收入需及时入账;2.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及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制性规定;3.严格规范管理费用支出。村级组织支出的原始凭证,原则上是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不得使用其他收款收据。票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说明事由,有村(居)委会主任签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重大事项必须付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或书面报告;4.村级财务公开公示需及时,公示时间必须满七天。
村级财务工作是村级工作的核心。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加大财务公开制度,不仅能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农村事务管理民主化,也能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陈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