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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公布!

2023-06-16 09:59

日前,《关于全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公布暑假放假时间和秋季开学时间,要求全市教体系统统筹做好期末工作,科学安排暑假工作,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科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暑假放假时间从2023年7月3日开始;普通高中暑假放假时间从2023年7月10日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2023年秋季学期定于9月1日正式开学。教师到校时间由学校自主安排,确保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普通高中高三年级2023年秋季学期定于8月21日正式开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暑假及秋季开学时间比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学校暑假及秋季开学时间比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暑假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开学,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通知》要求,统筹做好期末工作。做好文明离校工作,遵守秩序、爱护公物,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离校氛围;做好期末复习工作,严格落实“减负提质30条”有关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工作总结。科学安排暑假工作。做好假期生活指导,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优化学生暑假书面作业设计,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积极组织开展“假期读好书”活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着重进行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出行安全、卫生安全以及防诈骗、防坠落、防火(燃气)、防侵害、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健康成长;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家校协作,倡导中小学生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安排人员深入贫困家庭,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就学、享受资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加强应急值守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不断档,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通知》强调,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工作,普通高中要坚持属地招生、实行“公民同招”,规范自主招生,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宣传和引导,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统筹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严禁假期违规补课,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补习班兼课;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积极引导学生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根据自身需要合理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住建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认真开展安全排查,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科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科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健康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师生自觉践行“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提早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认真制定新学年各项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维护、校舍维修、校产财务清理、文书资料归档及教学设备、教学仪器的维修、购置等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教育教学工作能进入正常状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县区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保持畅通,接受对校外培训机构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学生暑假作业负担过重、提前开学等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市教体局举报电话:0557-3919068。

高继周


日前,《关于全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公布暑假放假时间和秋季开学时间,要求全市教体系统统筹做好期末工作,科学安排暑假工作,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科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暑假放假时间从2023年7月3日开始;普通高中暑假放假时间从2023年7月10日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2023年秋季学期定于9月1日正式开学。教师到校时间由学校自主安排,确保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普通高中高三年级2023年秋季学期定于8月21日正式开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暑假及秋季开学时间比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学校暑假及秋季开学时间比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暑假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开学,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通知》要求,统筹做好期末工作。做好文明离校工作,遵守秩序、爱护公物,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离校氛围;做好期末复习工作,严格落实“减负提质30条”有关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工作总结。科学安排暑假工作。做好假期生活指导,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优化学生暑假书面作业设计,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积极组织开展“假期读好书”活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着重进行学生防溺水、交通安全、出行安全、卫生安全以及防诈骗、防坠落、防火(燃气)、防侵害、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健康成长;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家校协作,倡导中小学生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安排人员深入贫困家庭,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就学、享受资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加强应急值守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不断档,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通知》强调,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工作,普通高中要坚持属地招生、实行“公民同招”,规范自主招生,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宣传和引导,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统筹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严禁假期违规补课,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补习班兼课;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积极引导学生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根据自身需要合理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住建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认真开展安全排查,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科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科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健康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师生自觉践行“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提早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认真制定新学年各项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维护、校舍维修、校产财务清理、文书资料归档及教学设备、教学仪器的维修、购置等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教育教学工作能进入正常状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县区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保持畅通,接受对校外培训机构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学生暑假作业负担过重、提前开学等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市教体局举报电话:0557-391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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