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潘集区人大常委会向潘集区人民政府发出首份监督意见书,这是该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以监督意见书的形式对政府工作开展监督。
这份意见书题为《关于建立白名单机制,降低小微企业担保准入门槛的监督意见》,要求政府与本地金融机构建立白名单机制,选取当地优质及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小微企业进入白名单,降低政府担保机构对白名单企业提供担保的准入门槛,为企业融资运转提供保障,促进优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制发《监督意见书》,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今年,区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提升监督的刚性和质效,探索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潘集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监督意见书由相关工委或办公室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提出,由主任会议决定。根据监督事项,要求主办机关在1-2个月内书面向主任会议报告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意见书这一形式,弥补了人大常委会日常监督跟踪不及时的问题,变“文来文往”为真监督、问题真解决。
谭敏 姜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