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提升辖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精心部署,多举并措,强力整治,在辖区内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全局警力下沉一线 早晚“高峰”加大纠查力度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持续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营造严查严管氛围,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有效缓解辖区早晚高峰出行交通拥堵,县交管大队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每天早上7:30至8:30、下午5:00至6:00在辖区交通流量大的重点路口和重点路段设立高峰岗,并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并充分利用“早晚高峰”时段开展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重点路段严厉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寿县政府党组成员、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磊亲临一线,局直各单位、多警种积极参与,配合交管大队查处、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管大队领导带头,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通过定点指挥、路口分流等方式,加强对寿春路与寿蔡路交口、明珠大道与通淝路交口、明珠大道与宾阳大道交口、紫金路与宾阳大道交口、芍陂路与宾阳大道交口、东津大道与宾阳大道交口、时苗路与宾阳大道交口、寿蔡路与定湖大道交口、寿蔡路与定湖大道交口、国投附近、城投附近等重点路口的站岗执勤,使辖区重点路段在重点时段有民警辅警执勤,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指挥车辆行人有序通行,从而切实提高了路面见警率,延长用警时间,填补无警盲区,让“警力跟着车流走、警力跟着隐患走、警力跟着时段走”。据统计,5月8日至14日,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共处罚非机动车不戴头盔1215起,摩托车不戴头盔处罚共7起,非机动车其他违法行为共处罚215起。
二、以“七进”为着手点 安全宣传全覆盖
交管大队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田间地头、进菜市、进工地、进驾校等诸多公共场所,大力宣传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织牢织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同时,交管大队积极约谈辖区内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并联合县城管部门,对各共享单车企业提出要求,针对共享单车存在的乱象,对各共享单车企业的运营服务提出了相关管理要求,希望企业将共享单车停车位置及范围精准化,强制共享单车使用人员停放车辆时不能随意乱停,阻碍道路交通通行,影响市容市貌;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并增派维护人手,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规范停放管理力度,及时清理乱停乱放的共享车辆;同时,要切实落实牌证齐全工作,不得将无牌无证共享单车投放至路面给群众使用,已经投放使用的无牌无证共享单车要及时召回。此外,企业也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力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并强化对共享单车骑行人员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共享单车使用人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杜绝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违规载人、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交通安全进工地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建筑工地机动车驾驶员和工地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交管大队宣传股深入辖区安徽翔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工程车辆驾驶人员及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工人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工程车辆驾驶人、建筑工人责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夯实源头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交通安全进驾校
交管大队深入辖区阳光驾校,对准驾驶员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警紧紧围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行车特点,向学员们讲解了“一盔一带”即摩托车头盔、汽车安全带的重要性,普及了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如何系好安全带、如何为孩子挑选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驾校学员练车安全须知等各类交通安全知识。
交通安全进驾校学校
交管大队辖区各中队深入辖区学校给孩子们送去交通安全小知识。警官们结合以往交通涉学涉校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内涵及意义,教育同学们乘坐电动车、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乘坐轿车、小型客车要自觉系好安全带。教导学生们要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对在日常出行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如何正确、安全的乘坐机动车,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该注意的事项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告诫同学们在过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杜绝在道路上嬉戏打闹,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走进田间地头与群众“唠家常 话安全”
交管大队宣传民警辅警走进辖区乡村田间地头,紧紧围绕“一盔一带”和农村面包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用拉家常的方式向忙于农活的村民讲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析法,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向广大群众发放印有“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安全带=生命带”的宣传资料,针对性地讲解了驾驶小型汽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以及安全带、安全头盔的正确使用方法,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一盔一带”的重要性。
三、以多样式宣传作发力 宣传警示教育入人心
为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掌握正确佩戴方法,有效提升交通参与者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寿县融媒体中心利用应急广播和交警执勤岗亭“大喇叭”、中队勤务车“小喇叭”、铁骑巡逻喊话、微信平台、警示曝光等方式循环播放《寿县公安交警致全县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寿县公安交警致广大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车主、驾驶员的一封信》等音频。同时,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积极联系辖区各乡镇,实地走访并统计收集电动车(包含电动三、四轮车)车主联系方式,每月不定期发送电动车出行提示短信,劝导佩戴安全头盔等精准宣传提示和引导,让广大群众了解头盔对自身安全的保护作用,不断扩大影响力和宣传面,努力做到安全宣传全覆盖。
另外交管大队利用寿县人民政府网、县融媒体手机台和“寿县警方”、“寿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对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骑乘车辆逆行、不按车道骑行等违反行为进行公开实名曝光,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努力提高头盔佩戴率,不断推进“春季守护”行动走深走实。
四、以整治为支撑点,纠正违法零容忍
把整治不佩戴头盔作为“春季守护” 行动一项重要内容,在城区交通整治、国省道重点违法查处、农村道路集中治理等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中,突出查处和纠正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辖区各中队组织警力深入农村集市、村村通路段,集中查处和纠正安全头盔佩戴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安全头盔佩戴率低的乡镇地区,各乡镇充分发挥农村劝导员作用,对驾乘人员的违规行为,注重说服教育,加强劝导纠正,督促他们改掉不戴头盔、不守交规等违规陋习,切实增强群众头盔佩戴的安全意识,努力提高群众安全头盔佩戴率。
五、立足本职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双提升”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从而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寿县公安交警结合交管工作性质和特点,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了公安交警“双提升”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在春申广场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进驾校、走进农村集市、走进寿滨小区等宣传入户的面对面互动,加强与群众接触,梳理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耐心听取群众提出建议和诉求。通过面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解释说明,拉近警民距离,同时加强宣传推广公安交警政策动向和最新便民措施,切实提升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满意度。
下一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持续拓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推广阵地,大胆创新,探路破局,时刻守护群众“头顶”安全。呼吁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在今后的出行中,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良好道路交通氛围。(通讯员 / 范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