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池州日报报道 5月9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条列》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用林带队检查并出席汇报会。
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先后深入贵池、石台等地,对主城区部分广场、商场、菜市场、公园、小区组织暗访,检查犬只免疫、登记、销售、诊疗、收留等经营活动场所,实地查看行政执法部门养犬管理执法情况,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各方意见。
李用林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认为各地各相关部门对《条例》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加强了养犬管理,有效促进市民文明养犬行为养成;但也还存在着宣传不精准不到位、执法配套措施滞后等问题。他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对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要履职尽责,把《条例》对各部门的职责规定落到实处;要齐抓共管,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