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志愿服务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志愿服务活动形式内容,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为营造文明和谐社会氛围做出积极贡献。
围绕“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做好普法志愿服务工作
加强资源整合,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充实普法志愿者队伍,依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两委等在当地有威望、有地方工作经验、有相当法律素养的优秀资源,实现了普法志愿者网格化全覆盖。为提高全县普法志愿者服务人员的素质,以点带面,举办普法志愿者骨干培训班,常态化对普法志愿者进行培训。我局统筹组织普法志愿者积极参与“3·5学雷锋纪念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普法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普法活动。今年来,全县普法志愿者参加集中法治宣传活动60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28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200余份。
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律服务志愿工作
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今年来,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各乡镇(社区)360 余户村(居)民家中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同时,组织律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了解法律需求、调解民问纠纷,把法律服务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选聘、培训、考核、保障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使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实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人民调解志愿服务工作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发展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志愿者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均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以司法所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为抓手,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努力建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与调解技能的调解工作主力军,建立健全“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机制,畅通渠道,更多吸收专业人员加入人民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