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4月22日,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开通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群众举报的公告》。
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按照安徽省公安厅《关于推进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正式开通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平台,用于接收、核实、采集群众举报的我市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通行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现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平台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平台入口:手机打开微信搜索并进入“黄山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违法举报”进入,即可进行随手抓拍举报。
二、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须如实,捏造事实进行虚假举报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进行举报;3.为提取被举报车辆违法地址信息,需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在违法行为发生时进行拍摄并立即上传举报;4.选择拍照方式举报的,需提供三张能记录违法事实的照片;5.选择拍视频方式举报的,视频证据必须连续完整,时长不得超过20秒,数据大小不得超过50M。6.举报证据需清晰记录违法车辆号牌及外观,应包含道路及周边环境信息,如实填写详细的位置描述。7.其他未尽事宜,由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有最终解释权。
黄山市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平台将于2023年4月29日正式启用,望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张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