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凤台公安局交管大队丁集中队中队长郑枫、副中队长刘琦联合秩序中队现场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并当场收缴马某庆用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黑色胶带一条。
当日上午10时许,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丁集中队接到指挥中心大队指令:在凤台县丁集中队辖区国道G237线凤蒙路,一辆行驶的皖F35182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实施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要求丁集中队执勤民警拦截查处。接到指令后,中队长郑枫立即组织执勤民警辅警联合大队秩序中队进行拦截并调查取证。经查,驾驶员马某庆驾驶的皖F35182重型半挂牵引车是跑淮北至合肥这条专线,途经亳州、淮南,为了逃避电子监控拍摄违章的处罚,便使用黑色胶带把皖F35182号牌伪造成皖E35182号牌。
聪明反被聪明误,马某庆实施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一款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一款规定,将受到治安拘留15日,并处5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严格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任何时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争做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通讯员 / 岳敬平 张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