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皖西日报报道 日前,六安市居民刘某因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被裕安公安分局平桥派出所开出处罚单,罚款金额50元,这是六安市开出的第一张不文明养犬行为处罚单。
随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现在六安大部分小区一进大门就可以看见文明养犬劝导牌,“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这句话也是口口相传,这些标语、口号无不提醒着我们养犬行为和文明息息相关。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一小部分犬只主人“我行我素”,遛狗不牵绳、携犬出门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在他们看来都是小事,认为被发现后,最多只是教育两句就完事了,也不会被处罚。也许以前没有办法处理这种行为,但自《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条例正式实施后,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有了明确规定,让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惩处有法可依。
据裕安公安分局平桥派出所民警曹露丹介绍,此前,刘某已经因为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被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此后,裕安区养犬办工作人员在巡逻中发现刘某并未改正此行为,在多次劝导改正无果后,平桥派出所依据《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对刘某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行为开出了处罚单,处以5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将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携犬出户不及时清理犬便等4条养犬不文明行为列入禁止行为,并在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明确处罚标准评定。
处罚不是目的,文明才是追求。文明养犬行为是体现个人素质的小事,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缩影。文明养犬,从我做起,让文明点点滴滴落到实处。(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