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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地拟优化调整

2023-03-29 09:46   颍州晚报

颍州西湖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范围对比图

颍州晚报讯  日前,市林业局公布《安徽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方案》和《安徽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总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颍州西湖市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成立,2008年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涉及颍州、颍泉区、阜南县3区县,包括程集、西湖、九龙、颍西、新村、闻集、中市、宁老庄等8个乡镇(街道),总面积11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27.5平方公里,缓冲区30.8平方公里,实验区51.7平方公里,以平原河网区的田园耕地为主,占保护区总面积的81.2%,另有泉河河道等自然景观分布。风景名胜区面积24.32平方公里,其中有7.31平方公里与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

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批复设立时,为了实现抢救性完整、全面保护自然资源,且鉴于早期地方遥感卫星分辨率和判别分析技术受限,加之对保护区相关政策解读存在一定偏差,导致新老泉河周边不适宜划入区域也被纳入到自然保护区范围,主要体现在划定时就存在大量的农田、住宅用地、人为活动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管控要求,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开展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分区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的形势下,保护管理与原住居民生产生活的矛盾已十分凸显。

阜阳市以安徽省耕地总面积第二的资源条件,生产了全省第一的粮食总量,作为闻名全国的“百亿江淮粮仓”,更是率先执行“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与省政府签订耕地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对耕地的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确立了更高的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阜阳市内永久基本农田已没有退出的空间。

《方案》认为,目前,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农田6807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506.9公顷,集中连片的大面积基本农田无法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实现资源代管。同时,根据《阜阳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0年),自然保护区内泉河河道为阜阳市四级航道,承载着防洪、近航、灌溉等需求,航运区域与水生动物活动区域交叉重叠,管理难度大。

近年来,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日益深入,“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成为自然保护地发展建设的重要遵循,重视自然保护地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由早期的抢救性保护转向“应保尽保”的科学化保护,将基本农田、城镇建成区等不具备保护价值的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符合我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工作要求。

《方案》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自然保护价值、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建议省级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整合合并为风景名胜区。

优化调整后风景名胜区总面积78.8平方公里,范围以道路、河堤、行政界限为边界,便于管理。风景名胜区北侧、西侧至九龙镇黄庄村,东侧至宁老庄镇坎河村,南侧保持风景名胜区原有边界,并沿汇水方向将3公里三十里河河道纳入。

优化调整前,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10平方公里,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24.32平方公里,扣除重叠后省级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25.12平方公里。优化调整后,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合并为省级风景名胜区,调整后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地面积减少46.32平方公里。

此次征询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14日。

(方松高 实习生 陈榆鑫)

颍州西湖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范围对比图

颍州晚报讯  日前,市林业局公布《安徽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方案》和《安徽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总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颍州西湖市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成立,2008年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涉及颍州、颍泉区、阜南县3区县,包括程集、西湖、九龙、颍西、新村、闻集、中市、宁老庄等8个乡镇(街道),总面积11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27.5平方公里,缓冲区30.8平方公里,实验区51.7平方公里,以平原河网区的田园耕地为主,占保护区总面积的81.2%,另有泉河河道等自然景观分布。风景名胜区面积24.32平方公里,其中有7.31平方公里与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

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批复设立时,为了实现抢救性完整、全面保护自然资源,且鉴于早期地方遥感卫星分辨率和判别分析技术受限,加之对保护区相关政策解读存在一定偏差,导致新老泉河周边不适宜划入区域也被纳入到自然保护区范围,主要体现在划定时就存在大量的农田、住宅用地、人为活动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管控要求,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开展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分区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的形势下,保护管理与原住居民生产生活的矛盾已十分凸显。

阜阳市以安徽省耕地总面积第二的资源条件,生产了全省第一的粮食总量,作为闻名全国的“百亿江淮粮仓”,更是率先执行“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与省政府签订耕地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对耕地的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确立了更高的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阜阳市内永久基本农田已没有退出的空间。

《方案》认为,目前,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农田6807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506.9公顷,集中连片的大面积基本农田无法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实现资源代管。同时,根据《阜阳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0年),自然保护区内泉河河道为阜阳市四级航道,承载着防洪、近航、灌溉等需求,航运区域与水生动物活动区域交叉重叠,管理难度大。

近年来,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日益深入,“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成为自然保护地发展建设的重要遵循,重视自然保护地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由早期的抢救性保护转向“应保尽保”的科学化保护,将基本农田、城镇建成区等不具备保护价值的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符合我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工作要求。

《方案》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自然保护价值、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建议省级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整合合并为风景名胜区。

优化调整后风景名胜区总面积78.8平方公里,范围以道路、河堤、行政界限为边界,便于管理。风景名胜区北侧、西侧至九龙镇黄庄村,东侧至宁老庄镇坎河村,南侧保持风景名胜区原有边界,并沿汇水方向将3公里三十里河河道纳入。

优化调整前,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10平方公里,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24.32平方公里,扣除重叠后省级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25.12平方公里。优化调整后,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合并为省级风景名胜区,调整后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地面积减少46.32平方公里。

此次征询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14日。

(方松高 实习生 陈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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