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关于同意汤晓嵋等同志辞去十五届市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3月17日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或年龄原因,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同意汤晓嵋、闾佳、周勤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关于同意汤晓嵋等同志辞去十五届市政协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3月17日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或年龄原因,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同意汤晓嵋、闾佳、周勤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五届蚌埠市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