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池州日报报道 日前,池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章女士在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完成结算出院,该患者系池州市首例“省内大病无异地”医保政策受益患者,治疗总费用约30.49万元,医保支付25.36万元,报销比达83.17%。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引导省内完全有能力治疗的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市医保局坚持执行好“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
从2022年10月起,全市试行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包含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在内的7个试点病种。患有试点病种的参保人群,在省内5家省属医院就诊,免备案即可直接结算,报销按县级医院标准执行,不提高住院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
为确保“省内大病无异地”医保政策落实落细,我市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医保结算报销测试,加强信息系统管理,更新就医类别信息,做好医保编码对照,新增医保编码5条。同时,优化备案流程,取消备案等级限制,将原有2种备案方式拓展至4种,全力确保参保患者出院联网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