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汤和路学校接龙子湖区政法委的通知,针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汤和路学校安保科在3月8日邀请到龙子湖区法院闻晓红法官为七年级全体师生开展了一次法治、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活动由黄薇薇老师主持,王晓军主任全程陪同。
闻晓红,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长期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曾是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首任庭长。
闻法官以“法在心中 伴我成长”为开讲主题,充分诠释了什么是法,什么是犯罪。通过简单易懂的话语让全体师生理解了法与犯罪的定义,并讲解了犯罪的基本特征。
通过案例让学生们知道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形式,让七年级全体师生了解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犯罪的基本特征。日后,汤和路学校将每月定期举行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让汤和路每一位学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绽放笑容。(金钱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