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怀远县司法局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为契机,扎实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宣传引导。联合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政策。
简化受理流程。设立专门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落实法律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和“最多跑一趟”便民举措,符合援助条件的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充材料。
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县律师队伍中甄选十五名专业能力强、政治觉悟高、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律师团,确保案件办理专业化。推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行案件质量全程监督,对每一个案件进行专门评议,确保案件质量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