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消息 人勤春来早,奋战正当时。2月10日凌晨6时许,龙子湖区法院春季执行行动在朦胧的亮光中进行着。本次行动共计拘传2人,扣押奔驰汽车一辆。
豪车当步当老赖,藏来藏去车被扣
据悉,原告常某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丁某。之后丁某因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向常某借款90万元,因丁某迟迟不还款,常某将丁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丁某偿还常某借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丁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是丁某一直未能履行。经查询,发现丁某有一辆奔驰汽车,遂进行查封,但一直未能实际扣押,2月10日凌晨,常某提供线索称找到丁某的车辆,执行干警即刻将奔驰汽车扣押到案,下一步,将依法拍卖该车,用以偿还常某的债务。
拒还感情债,拘留忙还钱
被告陆某在与原告刘某保持男女朋友关系期间曾借用原告刘某6万余元,后因感情不和,两人分手,刘某多次向陆某催要借款未果,遂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经过一系列财产调查,均未发现陆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前往陆某的住所依法将其拘传到案,经过承办法官释法析理,阐明利害关系,并声明如果陆某拒绝偿还债务,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陆某慌了神,立马打电话向亲朋好友筹得6万元,最终,该案得以成功解决。
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实际到位率,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定期开展统一集中拘传、拘留行动,同时将执行干警分成数个小组,每组不定期开展执行行动,常态化、精准化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实现强制执行行动常态化,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