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委市政府对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青阳县新河镇荣获“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新河镇以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为重点,通过有力、有序、有效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搅动干部思想,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把全镇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优化涉企政策环境。新河镇积极用活上级政策,落实和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在涉及部门利益、维护投资者利益上舍得让利,打破常规,创造性开展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
优化涉企服务环境。新河镇打造“亲民、亲企、亲商”的政府形象,把优质高效的服务贯穿于项目洽谈和企业发展全过程,围绕镇党委、政府关于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温新服务”的服务招牌,扩大对外影响,大力宣传镇优良的投资经营环境和比较优势,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力,提高知名度。
优化涉企法制环境。新河镇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坚持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企业和投资者满意程度上,把严格执法与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起来,在政府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整合各方力量,强化调处手段,落实化解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投资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护投资商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新河镇将继续加强对创优营商环境的推进工作,进一步发挥乡镇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强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办事质量效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全面落实“一改两为”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奋力谱写池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新河力量。(通讯员:江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