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以来,宿州市埇桥区国资委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以“1+3+7”的模式,整合重组原有国有企业,积极推行扁平化管理,推进企业市场化转型,改革成效日益显现。
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埇桥区国资委制定了《区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指导意见》、《埇桥区区属国企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埇桥区国有企业资金使用和担保管理指导意见》,并推动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以及各项具体管理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公司治理各环节。为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埇桥区国资委制定了《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指导意见》、《埇桥区国有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指导意见》,此外建立区属国企外部董事人才库,派驻外部董事到区属国企,同时制定《埇桥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和《埇桥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监督外部董事履职行为,对外部董事履职能力进行考核评价,以提升企业治理水平,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埇桥区国资委以利润创造和价值贡献为重点,结合年度目标任务,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制定《埇桥区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对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力求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督促国企制定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规范人员使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区属国企用工管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埇桥区国资委起草了《埇桥区国有企业招聘、引进工作人员指导意见》。针对中层管理人员,埇桥区国资委制定了《埇桥区区属国有企业中层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埇桥区国有企业中层员工薪酬实施办法指导意见(试行)》和《埇桥区国有企业人员员额制管理暂行办法》,报埇桥区政府常务会议、埇桥区委深改会议审核通过,为埇桥区属国企中层人员的聘用和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自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埇桥区国企改革呈现上下联动、重点突破、层层落地的态势,初见成效。接下来,埇桥区国资委和各区属国企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改革工作做细做实,形成长效机制,力求国企改革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