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干活4个月挣的17800元劳务费,已经被小老板拖了8个多月了,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总是说没钱。”新安晚报合肥读者黄师傅是一名瓦工,8月7日,黄师傅联系新安晚报“新安帮帮团”记者反映称,2021年8月,小老板沈某某聘请黄师傅前往位于合肥高新区一小区从事装修工作,4个多月后工作完成,结果沈某某却只支付了他一半的工钱,还差17800元迟迟未支付,黄师傅多次讨要,沈某某均以工程款没结为由拒接支付。
黄师傅反映:17800元工钱迟迟未支付
“当时干的是一个新楼盘,屋内需要精装修,我就是负责贴厨房、阳台、卫生间的瓷砖。”黄师傅说,他年轻时学过瓦工,到目前,在合肥干瓦工已经快10年的时间了,技术没问题,活儿也干得没话讲。
2021年8月份,沈某某找到黄师傅,让他去合肥高新区一小区做瓦工,“前前后后干了4个多月,年底下大雪还去干活,结果结账时只给了一半,后来再问他要钱就说没有。”
据黄师傅介绍,2022年临近春节时,曾有部分工友集体找沈某某讨要劳务费,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那些工友拿到了工钱,因为自己临时有事没去,所有工钱一直没有拿到,只是在2022年1月份的时候,黄师傅让沈某某给自己写了个欠条,“后来问他要钱,他就说没钱,今年5月推到6月,6月推到7月,一直到现在还是没给钱。”
沈某某回应:工程还没验收 已经给了一部分
“写的有欠条还能不给吗?已经给过一部分了,目前工程还没验收,房子还没交付,陆续在给。”沈某某告诉新安晚报“新安帮帮团”记者说,房子没交付给业主前一般只给工人结70%的工钱。
律师说法:劳务合同关系成立 可向法院起诉追讨劳务费
“从黄师傅的讲述来看,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黄师傅已经提供了劳务服务,双方实质上已经形成了劳务合同关系,沈某某应及时支付黄师傅劳务费。”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亚峰表示,对于黄师傅的遭遇,建议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也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在提供各种劳务之前,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便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殷志强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