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颍州区纪委监委网消息 6月14日,颍州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王店镇宁小村党总支原书记郭兴军公款消费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1月,郭兴军以每亩10元的标准截留秸秆禁烧经费,用于吃喝、加油等共开支19.76万元。2021年5月,郭兴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8月,郭兴军因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清河办事处财政所原所长付涛违规领取补贴福利、公款旅游、违规接受服务对象旅游安排、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21年9月,付涛在担任颍州区古商城建设开发指挥部办公室会计期间,违规领取补贴15.75万元、违规领取过节费3.6万元。其间,付涛还存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参加旅游活动、用公款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体检费用等问题。2022年1月,付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