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太湖检察消息 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翟某某、吴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
2020年以来,翟某某、吴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未经批准长期利用深夜至次日凌晨时间段,驾驶三轮电瓶车到太湖县长河新仓段非法采挖河砂囤积销售,价值达数十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翟某某、吴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应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太湖检察消息 近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翟某某、吴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
2020年以来,翟某某、吴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未经批准长期利用深夜至次日凌晨时间段,驾驶三轮电瓶车到太湖县长河新仓段非法采挖河砂囤积销售,价值达数十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翟某某、吴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应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